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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物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人员擅自设置停车收费栏杆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11-02
信件内容 忻州市物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人员擅自设置停车收费栏杆问题: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老党员,在此反映位于山西省原平市京原南路278号的忻州物资储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忻州市物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人员擅自设置停车收费栏杆问题: 1.此公司闲置场地被私人圈占以后,建起了商品房,私人当起了地主和开发商,群众买的是小产权房。以前就发生过有人将租赁期几十年的库房未租赁期满时就拆除盖楼房的事情,最近又有将废弃铁路盖楼房的事情。此公司内有铁路专用线站台一处,已闲置多年,该公司个别人先是在此地堆放物品数十年,后干脆当起了地主,将此处国有资产据为己有,2年前拉来几车建筑垃圾将此地填平,前几天又把自己拉来的建筑垃圾倒走以后,在此地开发建设商品房,现正施工中。请问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规划许可证等,以及国有用地使用权等相关书面许可,以及将来售出商品房后,利润归谁所有,这个地方是属于忻州市政府的国有资产,但被个别人临时堆放物品数十年以后,就当起了地主变成个人的私产,这块土地是他们个人买下的吗?忻州市政府对此怎么看,是不是无偿转让土地所有权了; 2.该公司现实际情况属于居民小区,近来有人未征求公司职工和居民意见,擅自在公司门口设置停车收费栏杆,据了解设置的人既不是公司职工也不是小区居民,而是社会闲散人员。请问这项收费是否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内部场地本来是公共设施,不是单纯某个人的私产,此停车收费栏杆,所得款项将进入私人腰包,栏杆既不是公司设置的也不是政府设置的,而是社会人员擅自设置的,公司和小区居民敢怒不敢言,希望政府处理一下此事,是否有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怂。如果设置收费栏杆,理应征求小区内住户和居民意见,毕竟它的产权是属于居民全体也是属于忻州市政府的,而不是某个社会闲散人员的。 3.此公司属于忻州市管理,但地处原平,因此原平当地政府不管,忻州市距离公司遥远,久而久之成了三不管地带,希望给一个合理的结果,如果没有满意答复我就去太原或者北京再次反映。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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